面临强制拆迁如下维护自身权益: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具体的处理方式,复议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被强拆能不能拿到补偿,要依据被强拆的房屋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合法的房屋,有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找法网提醒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被征收人未按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3.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4.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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