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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翁乘飞机反露“富”,法院:快还款 全球热讯

2023-06-27 18:22:14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资料图)

被限制高消费,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非法购票乘机,结果“栽”了。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在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违反限高令的郭某采取查封处置、进行约谈、预罚款等综合措施,迫于执行压力,郭某履行全部65万元执行款。

王某与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郭某偿还部分欠款后就玩起了“躲猫猫”,不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发现郭某非本地户籍,根据线索得知其常年在外地经商,无固定居所,联系困难,通过查控系统亦未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故依法对郭某采取“限高”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今年6月,根据相关部门信息反馈,发现被执行人郭某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存在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接到线索后,承办人敏锐察觉被执行人郭某具有可能履行执行义务的能力,于是对案件进行恢复执行,同时立即赶往郭某户籍所在地,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查询到郭某妻子名下有一处小产权房,迅速查封后,承办人给郭某妻子做工作,告知其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将对郭某采取罚款、拍卖房产、司法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措施,督促其立即联系郭某到法院履行义务。

迫于强制执行压力,郭某当天电话联系承办人,主动承认错误,表示一定将功补过,争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履行。郭某称因为工作上有急事需要处理,所以通过“黄牛”高价购买飞机票,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飞机,没想到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对自己违反限高令的行为作出悔过。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郭某于当日履行案款50万元及另外一件作为被执行人案件15万元,两案均实际执结。

法官称,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挑战司法权威、损害社会诚信。违反“限高令”进行消费,法院可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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