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6月,杭州市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取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了全覆盖的专项督导。专项督导采用异地交叉检查的方式,由绍兴市对杭州市开展检查。
此次督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夏季危险化学品事故规律特点,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举一反三,聚焦重点环节部位,融合推进重大危险源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双氧水生产企业风险排查治理、老旧装置安全分类整治、液化烃储罐区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动火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安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时,严格执法检查,充分发扬斗争精神。着力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指导事项目录》,对问题隐患严格依法进行分类处置。重大事故隐患一律由市级实施挂牌督办,对未按要求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隐患突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严肃查处;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履职不力、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承诺公告与事实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将检查督导工作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相结合,严格落实记销分管理。
最后,加强调度跟踪,强化研判分析。加强安全风险动态研判,落实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抽查巡查、报警预警信息处置反馈等机制,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市专项工作办公室将运用线上+线下手段,跟踪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进展,进行量化评分,对排名靠后、工作滞后的地区进行警示、通报、约谈。
下一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将通过“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企业自查、市级检查、省部级抽查工作数据“三录入”,运用系统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并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