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河南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下,河南1.1万名律师积极响应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纷纷走出律师事务所,走进村委会大院、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存在矛盾纠纷的村民中间,为广大村(居)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法治之笔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绘就多彩画卷。河南51548个村(居)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工作微信群3.6万个。仅2022年一年,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就提供现场法律服务近8万次。
聚焦群众烦心事 做调解矛盾的“解铃人”
(资料图片)
2022年6月,南阳市淅川县大石桥乡东岳庙村任某林反映自家西瓜地遭邻居无人机喷洒农药受到损害。大石桥司法所、村法律顾问马简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走访,向农业技术部门询问,查看派出所出警视频、调取无人机飞行轨迹,为化解矛盾做足了功课。同时马简为双方讲解在此次纠纷事件中各自存在的法律风险,最终在司法所和他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关乎着老百姓的安宁生活,涉及社会大局的稳定,我们不能小看这些,以后有需要就随时联系我们,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们这些法律顾问才算真正起到了作用。”马简最后还不忘叮嘱村委干部。
这是河南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解决群众“烦心事”,调解矛盾纠纷的又一起成功案例。近年来,河南省司法厅大力组织律师主动投身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河南律师应声而动,致力于解民忧、化矛盾,将职能优势转化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效能,聚焦惠农政策、村(居)“两委”换届、抚养赡养、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事项,最大限度地做到将基层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让调解过程更顺畅、调解结果更具有法律效力。
许昌律师在“三夏”生产期间,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法律服务三夏农村行”专项法律服务,对因抢机械问题、机械收割造成损伤问题、土地边缘之争等引起的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做到生产在一线,矛盾调解就在一线。
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村(居)法律顾问逐渐得到群众的信任,有事找法律顾问的习惯和氛围逐渐形成。据统计,2022年河南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7万起,充分发挥了调解维稳的基础性作用,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红利”。
创新法律服务方式 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阿律师,我在上班时手受伤骨折了,现在老板不愿意支付我的医疗费和上班期间的工资该怎么办?”“阿律师,我租的房子合同未到期,房东要卖房子,怎么处理?”……法律服务现场,面对群众的一次次热切询问,新密市村(居)法律顾问阿敬雅都会详细解答。
“这些小事,对群众来说是头等大事。”阿敬雅说:“身为一个法律人,需要尽己所能去帮助群众。”
除通过现场和微信群提供法律服务外,河南律师还积极创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确保准确了解群众法律需求,解决村(居)实际法律问题。
安阳律师根据全市乡村特色不同的实际,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改变一方包治百病的局面,提高服务质效。针对以农业收入为基础的村(居),以提供种子、农药、化肥方面相关法律服务为重点;对以微小企业收入为基础的村(居),以提供制式合同服务为主,以普及合同法、商标法为重点,并教育引导企业主信守合约,依法经营;对以旅游业收入为基础的村(居),以旅游、食品卫生等法律方面的法律服务为重点。
商丘律师采取“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三结合的服务方式,确保法律服务“不掉线”。律师平时通过微信群与村(居)保持联络,每月15号固定在乡镇接访恳谈日驻点值班,遇特殊情形上门提供服务。
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专门设立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办公室,建立“1+n”工作模式,以党员律师为骨干,为78个村(居)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具体而言,“1”为联系的村(社区)选派一个固定的主办律师顾问,牵头负责和统筹该村(社区)日常法律服务工作,实施“坐诊”值班和“巡诊”常态走访服务;“n”为律所服务团队对主办顾问所在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线上咨询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等给予支持合作,使法律顾问服务村保持“日常有联系,经常有活动,定期有服务,平台有互动”工作态势。
服务乡村依法治理 做基层治理的“护航人”
“当顾问就要真心帮助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村(居)法律顾问程相峰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程相峰负责的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省庄村是当地产业集聚区所在地,征地拆迁、就业补贴等问题不仅影响到村里的团结,甚至影响到了村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程相峰担任该村法律顾问后,认真听取村两委的工作介绍,多次进农户听取群众对两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深入的调查了解,帮助村两委查找村级组织在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环节存在的法律问题,制定了《村务发展三年规划》,有效促进了村务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 这是河南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村(居)依法治理的生动缩影。在河南省,乡镇政府、街道办凡是涉及基层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均普遍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等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确保决策合法有效。
漯河市印发《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实施的意见》,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对涉及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资源管理等17类事项,以及决策议事的6个环节进行法制审核,创新打造“法制审核+四议两公开”工作模式,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
南阳市、焦作市等地律师利用村(居)法律顾问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以及移民村后续发展中持续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开展“法润渠首 与法同行”“法律进乡村”“送法进农户”等系列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2022年,河南省村(居)法律顾问协助村(居)修改及完善村规民约,为村(居)项目谈判、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意见5834件,充分发挥了指导基层涉法事务的“智囊团”作用,有效提高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做法治乡村的“引路人”
“这堂课讲得很好,把我们调解员应当掌握的调解知识简单地讲解给我们听,对我们的调解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周口市淮阳区郑集乡的一位专职人民调解员高兴地说。
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村(居)法律顾问走进郑集乡,为基层干部和人民调解员送去了一堂生动精彩的“乡村振兴、法治讲堂”法治课。课堂上,村(居)法律顾问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法》的立法意义、调解技巧、调解案例、法律主要条文的理解和适用,深入浅出地为基层干部和村民讲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基层治理等农村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的法律调解知识,使基层干部和人民调解员明白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便于人民调解员更好地运用《人民调解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自从有了法律顾问后,我们干部的工作方式有了很大变化。以前我们处理矛盾纠纷是凭经验,现在专业的村(居)法律顾问会引导我们从法律角度出发指导调解纠纷,不仅使当事人能够知法止纷,也使村委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更高了。”郑集乡政法委员、副乡长李福宏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赞叹有加。
类似于这样的普法宣传在中原大地不断推广,河南律师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时积极围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村(居)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村级民主议事活动为契机,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载体,结合村(居)文艺汇演等工作,向群众传播与其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增强村(居)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发挥了法治宣传“主力军”的作用。
在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过后,河南律师挺身而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利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便利,通过微信、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有关预防、控制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危害、灾后重建工作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发布救灾防疫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省委省政府有关救灾防疫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政策宣讲、法律咨询工作,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群众战胜灾情、疫情的决心和信心。
在河南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广大村民树立了“有事先问法,有事别违法”的法治观念,学法懂法守法尊法蔚然成风。据统计,2022年河南省村(居)法律顾问接受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8万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1.27万份,开展法治讲座1.8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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