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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绍兴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12号)以及(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13号)显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合计被罚75万元。
具体来看,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因“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被罚款45万元。
此外,章良、戴超群是该行“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朱国良是对该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绍兴监管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章良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对戴超群、朱国良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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