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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600983)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将于今年8月1日到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考虑到诉讼涉及程序较多,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一定要抓住最后三十余天的时间。
惠而浦于2020年8月1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惠而浦存在5项违法事实:1、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2、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3、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4、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5、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鉴于上述事项,证监会对惠而浦作出行政处罚。由此,投资者便开始以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
目前,该案件投资者方一审、终审均有胜诉判决。刘鹏律师表示,凡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股票,并在2017年7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在诉讼时效内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另外,公司业绩持续向好,或将利好投资者索赔事宜。被“微波炉大王”格兰仕收购后,惠而浦在2022年实现扭亏为盈。2022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盈利2794.3万元,同比增长104.7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217.56万元,增长109.31%。2023年第一季度延续良好态势,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139.65万元,同比增长162.4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43.56万元,同比增长1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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